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教学督导组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本学院自我质量监控功能,充分发挥本学院督导专家在学科和专业针对性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学校和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局面,构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根据《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与管理规定》(生职院〔2019〕42号)、《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修改稿)》(生职院〔2018〕213号)、《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02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为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教风学风建设,加大教学监控力度,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力量,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充分调动我院教学督导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专业优势,提高我院教学管理工作与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联系的紧密性,及时、全面、深入地处理和反馈教学信息。
二、组织机构
教学督导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并配备4名兼职教学督导员,负责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同时接受学校质量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学院教学督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亚琦
成员:蒋沁燕、孙春和、梁冰、巩鑫
三、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督导组组长工作职责及要求
(1)在学院院长领导下,负责统筹安排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定期向院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学院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2)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定期开展教学督导组工作会议,做好每学期工作总结。
(3)负责学院督导组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及督导员工作任务统计与考核;并对教学督导员的聘任与解聘提出建议和申请。
(4)针对教学督导过程发现的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
2.督导组成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按照学校有关教学文件和要求检查课堂整体设计、单元设计、实习计划、毕业论文、平时作业、期末考试考核方案、期末试卷等各教学材料的完整性及质量情况。
(2)配合我院开展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在评教评学开放期间督促并检查自己所负责专业的质量评价完成情况。
(3)做好我院常规课堂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超过50节),对被听课对象进行教学指导和建议;配合专业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体听课、公开课等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公开课或示范课);检查各专业听课评课(包括单独听课、集体听课和示范课)完成情况。
(4)配合学院开展教学巡查工作及教学情况、教风学风调查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5)参加学院学习委员会议,听取和征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学院领导和学校质量管理处反映。
(6)每学期期末整理完成学院督导工作任务清单(附件1)的填报工作,收集整理并保管好相关检查材料。
(7)完成学院和学校质量管理处安排的其它工作。
3.督导组成员专业对接安排
各督导员主要负责其所对接专业的相关教学督导工作,专业对接安排如下:
蒋沁燕——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孙春和——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梁冰——会计
巩鑫——财务管理、金融
四、权利和待遇
(一)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权利
1.随时对本学院在开课程进行抽听课(包括了解各个教学环节),指导课堂教学。
2.调查本学院课程教学满意度,评价教学质量。
3.对本学院考试进行检查、询问,巡视考场。
4.对学校或者本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5.监督学校或者本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待遇
1.将聘任期内每年所承担教学督导工作量折算为课时。折算办法:听课,按实际听课节数1:1折算为上课节数;教学检查及巡查,按每次检查所用时间(小时)2:1折算为上课节数。
2.兼职教学督导员在完成基本工作量(即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基础上超出部分按学校超课时工作量计算。
3.绩效工资遇按照《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订)》(生职院【2019】62号)执行,岗位绩效系数及超课时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岗位绩效系数(按生职院【2019】62号附表1)执行。
经济贸易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