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森林资源管理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浦北林业事业发展,结合单位的实际,现就招聘5名2021年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林业、财会、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5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三)工作地点:浦北县林业局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森林资源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林业、财会、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本地户籍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1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应聘者应持上述材料前往浦北县林业局612室人事股报名(地址:浦北县小江镇越秀大道24号),或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浦北县林业局电子邮箱(pblyrs@163.com),联系电话:0777-831765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由本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符合录用条件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内容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本局根据报名条件、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与本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则自动解聘。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工资标准:试用期1600元/月,正式聘用后2000元/月(含需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参照在职在编绩效考核奖金的一定比例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差旅补贴按在编干部职工标准发放,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本局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浦北县林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7-8317650。
浦北县林业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