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监察大队协管员岗位一(3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城管监察大队协管员岗位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4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考试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31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工作内容
参与城管监察大队调度室值班工作,需适应三班倒。
五、工作地点
高新区丰达路8号。
六、注意事项
招聘全程不收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应聘者有伪造材料、行贿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