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助力脱贫攻坚 确保贫困学生安心上学
“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学生资助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的根本保障,是确保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的重要举措。五年来,广西学生资助制度不断健全、资助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助工作内涵不断丰富,有力实现“入学就业全帮扶,解困育人促脱贫”的工作目标。
资助体系全面覆盖无缝衔接
广西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为重点,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覆盖、无缝衔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等特困学生免保教费;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四类特困非寄宿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在普通高中阶段实施建档立卡等特困和特定学生免学(杂)费,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全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解决上学学费,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生活费,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及自治区奖学金。毕业后若到广西区内县级以下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大学期间的学费或助学贷款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补偿。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建档立卡家庭和其他困难学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入学到就业的全方位帮扶,彻底解决了贫困家庭因学返贫的后顾之忧。
资助规模大幅增长不落一人
2020年,全区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65.23亿元,比2016年增长了45.08 %,年均增长达9.89%;资助学生人数400.65万人,比2016年增长了35.8 %,年均增长达8.2%,财政经费保障能力和资助强度连续5年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广西累计下达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261.38亿元,资助学生1652.44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1.86亿元,补助学生819.19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子女全部获得资助,切实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人。
2016年至2020年,全区已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155.11亿元,受益贫困学生 94.19万人,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全国第一,实现了每一个孩子不管考上哪里的学校、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都可以在家门口申请助学贷款,安心到校报到上学。
资助管理内涵提升助困育人
在学生资助政策保障下,广西越来越多的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继而带动整个家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在对贫困学生实施经济解困的同时,广西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帮助学生实现从物质脱贫到素质能力脱贫,全方位地提高贫困家庭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培养了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通过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培养了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培养了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通过勤工助学和困难学生素质提升计划活动,培养了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通过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鼓励他们通过努力奋斗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