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高度重视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发放问题,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于2022年3月17日晚上19点在学院西1206会议室,召开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解读会。
会议上,学院党总支谢坚副书记首先讲解今年的国家资助政策:如果获得国家助学金就不能重复获得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并解读了最新《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按学期发放,不再采取分档资助形式。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和2021年秋季学期按一等和二等助学金分档发放的退役士兵学生,不予追溯也不再进行金额调整。最后,谢副书记对于资助政策有疑问题的同学进行并一一回答,同学们也表示了解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本次会议,谢副书记还鼓励退役同学们在班级当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召之能来,来之能做,为学院的管理、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