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院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学、实训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济贸易学院自身特点,2022年6月9日上午学院实训管理员老师赵斌、李曼媛、陈尚强对本院实训室重要危险源文件装订机、立体仓库、叉车等设备进行了检查工作。
实训室的重要危险源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按照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训室重要危险源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职责,有效保证人身、设备及财产的安全,满足实训室实际工作的需要。
审核:经贸学院 徐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