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院实训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经济贸易学院自身特点,2023年4月25日上午学院实训管理员老师赵斌、李曼媛、陈尚强对本院实训室重要危险源文件装订机、立体仓库、叉车等设备进行了检查工作。
实训室的重要危险源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按照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训室重要危险源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职责,有效保证人身、设备及财产的安全,满足实训室实际工作的需要。
审核:经济贸易学院 蒋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