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实习(实训)环境安全无隐患,遵照教育部办公厅(教发厅〔2025〕5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务处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2025年4月8日,蒋沁燕副院长带领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开展了全面安全排查工作,旨在管好重点场所、抓住重点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重点围绕设备运行、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及卫生管理等方面展开,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检查记录不全、学生携带食品、雨伞等物品进入教室的问题,已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要求相关责任人强化日常巡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实验室安全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底线,需常抓不懈。下一步,学院将加强师生安全培训,推动安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为师生营造更安全的教学环境。

审核:蒋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