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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度校级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和“生态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作者: 点击: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奋发向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决定开展 2020-2021 学年度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生态奖学金”评选工作。为做好活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比例

先进班集体评选在 2019、2020 年级班级中产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各学院本年级班级总数的 20%,具体条件如下: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活动效果较好;思想积极上进,参加党校学习的同学较多;

2.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班级有较强的凝聚力,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道德;

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该学年内班级成员未出现违纪处分现象及寝室晚归现象;

5.班级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习气氛浓厚,上课、晚自习出勤率高,课堂纪律好,任课老师评价好。一学年(即两个学期)全班平均成绩高于全院平均成绩,不及格率低于全院平均水平;

6.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

7.讲究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一学年(即两个学期)宿舍内务合格率在 95%以上。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比例

2020-2021 学年度校级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 2019、2020级学生。

(一)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范无烟校园相关制度要求,推进我校无烟校园建设,无违纪处分现象,无晚归现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体育成绩达标;

2.学习努力,学风严谨,2020-2021 学年内全部课程总评成绩平均分达 80 分,单科无不及格记录,体育成绩达 75 分以上;3.讲究个卫生和公共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4.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按不超过各二级学院本年级学生人数 15%的比例进行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奖参评对象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其职务期满一年以上。

2.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现象,无晚归现象;注重品行修养,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主动,并起骨干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考试考查成绩平均分达 78 分,单科无不及格记录,体育分达 75 分以上;

4.2020-2021 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班、团干15%,校级、二级学院学生会(团委、社联)干部总数的 20%,非班干的评优不占用班级名额。

三、生态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比例

(一)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学籍 2019 级、2020 级高职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范无烟校园相关制度要求,推进我校无烟校园建设,道德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处分现象,无晚归现象。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努力实践,成绩优良,无补考现象,单科无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其他文化、娱乐、体育、劳动活动。

4.在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综合成绩排名居专业前 40%。

5.遵照国家规定按时缴交学费,不无故拖欠。

6.每学年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实习课)

成绩要求:

一等奖学金

奖金 2000 元,平均成绩达 88 分以上,单科考试最低成绩 85 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年级专业人数 5%,未达 1 人比例时,按 1 人推荐。

二等奖学金

奖金 1500 元,平均成绩达 85 分以上,单科考试最低成绩 80 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年级专业人数 10%,未达 1 人比例时,按 1 人推荐。

三等奖学金

奖金 1000 元,平均成绩达 82 分以上,单科考试最低成绩 75 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年级专业人数 25%。

(四)评选要求

1.生态奖学金评比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在奖学金评定比例范围内,根据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年级专业内,符合上一等级奖学金条件人数超出本等级评定比例,则超出部分转入下一等级并挤占下一等级名额。

2.年级专业内符合奖学金授予条件人数不足应评比例时,其剩余指标作废,不得挪用二级学院调剂使用。

四、评选及评定流程

(一)申请

1.先进集体申请

参评班级填写相应集体评选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提交2020-2021 学年度班级总结报告电子档一份,总结报告需根据评选条件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图文并茂,以“XX 学院 2020-2021学年度班级总结报告(XX 班级).pdf”命名格式上报。申请材料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空,无涂改,电子文件能有效打开。

2.先进个人及生态奖学金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个人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生态奖学金)的呈报表(一式两份)。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者(班干除外),须由学生干部所在部门开具推荐证明(模板见附件 8,该证明二级学院审核、留存)。生态奖学金参评学生必须随个人呈报表附上 2021-2021 学年(两个学期)的成绩单。

申请材料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空,无涂改。申请人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按违纪处理,并撤销其所有评优资格。

(二)初审

辅导员(班主任)形成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进行材料上报,同时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评选的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不符合评选条件者一律不予通过。

(三)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初审后,二级学院学生科进行材料审核,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复核并签署意见后,在二级学院公示栏做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其所有材料(包括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前上报学生工作处进行复核。

(四)复核、上报

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生成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由学校做出奖励决定。

(五)表彰、奖金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评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项推荐名单一律按班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排序;生态奖学金奖项按班级内奖项等级进行排序。

(三)公示时需进行拍照存档,并以“XX 学院 2020-2021学年度评优公示照片”为名,和评选名单汇总表、移交表电子材料一并压缩,以“XX 学院 2020-2021 学年度评优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黄梦可OA 邮箱,发送它处视为无效。

(四)各二级学院上报到学生工作处的纸质材料按各呈报项目分类并按汇总表名单进行排序,填写移交材料表(一式两份)做好移交工作。

(五)各二级学院所有材料(包括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于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班前交至学生工作处,逾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

1.2020-2021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2.2020-2021 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3.三好学生呈报表

4.优秀学生干部呈报表

5.生态奖学金呈报表

6.推荐名单汇总表(内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生态奖学金”汇总表)

7.2020-2021 学年度评优材料移交表

8.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模板)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10 月 21 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 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 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2021 年“生态好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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